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创业板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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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业绩快报披露时间规定
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上海: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上述的条件是沪深两市所规定的,创业板在此之中的条件更多,基本上创业板是必须要业绩预告的。
对于中小板市场的上市公司披露是强制性,全部上市公司全需要进行披露。对于年报披露一季度的未做规定。年报应该3-4月份进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报披露业绩快报;年报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进行业绩快报披露。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如下: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但对业绩快报不强求。
请教个问题:董事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情形有么?
1、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商业银行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资本补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以及财务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当由董 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方可有效。
2、法律分析: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如果存在重大决策时,需要共同表决,而不能直接听取一个人的意见。在表决中,采取了《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表决的方式,主要是在股东大会中,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才算真正的通过。
4、不需要。改选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只需要过半数即可。
5、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新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否要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修订)》规定,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数据(年度财务数据应当经审计)的,应当及时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
年报披露时间一般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一般在正式披羡罩露前一段时间会进行预披露,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除了年报,上市公司还需要披露1季报、半年报、3季报;这里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